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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德育量化管理规定

信息来源: 发布时间:2016/1/25 点击次数:2807
一、总则

中学生德育工作是关系到能否把中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新一代,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,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的一项战略任务。为提高我校德育管理质量,形成优良校风,美化育人环境,依据《中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、《中学生德育大纲》,结合我校具体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二、评价等级

学生德育量化管理,依据具体积分评价学生品德操行。59分以下为不及格,60—74分为及格,75—84分为良好,85分以上为优秀。

三、评分标准:

自尊自爱     注重仪表

①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,努力学习,准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。

②关心时事政治,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、政策,积极要求进步,有入党、入团愿望。

③维护国家荣誉。尊敬国旗、国徽,会唱国歌,升降国旗,奏国歌时要肃立、脱帽、行注目礼。

④坐、立、行,读书、写字姿势正确。

⑤穿戴整洁、朴素大方。头发干净整齐,不烫发,不化妆,不佩戴手饰,男生不留长发,女生不穿高跟鞋。

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废弃物,不吸烟,不喝酒。

⑦举止文明。不打架骂人、说脏话。不赌博,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。

⑧情趣健康,不看色情、凶杀、迷信的书刊、影视片,不唱不健康歌曲。

⑨不进营业性舞厅,营业性电子游戏厅、网吧、酒吧和音乐茶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。

⑩爱惜名誉,拾金不昧,不受利诱,不失人格。

真诚友爱      礼貌待人

①不感情用事,能正确评价自己,调节控制自己的行为。

②要讲普通话。使用礼貌语言,讲话注意场合,态度和蔼。

③尊重他人的人格。尊重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,谦恭礼让,敬老爱幼,尊重妇女,帮助残疾人。遇见外宾,以礼相待,不卑不亢。

④尊重教职工,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。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,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。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。

⑤同学之间团结互助,正常交往,真诚相待。不叫侮辱性绰号,不欺侮同学,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。

⑥待客热情,起立迎送,邻里有困难时,主动关心帮助。

⑦未经允许不进他人房间,不动用他人物品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。

⑧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,打扰他人的学习工作和休息。妨碍别人要道歉。

⑨惜时守信,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,做不到时要表示歉意。

⑩注意男女同学交往界限,发展真诚友谊,但不早恋。

遵规守纪      勤奋学习

①按时到校,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。上、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。下课时,请老师先行。

②上课专心听讲,勇于提出问题,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,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。

③认真学习、复习,按时独立完成作业,考试不作弊。合理安排课余生活。

④积极参加业余团体活动、青年党校活动和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、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。

⑤认真值日,保持教室、校园整洁优美,保持图书室、阅览室的安静,不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、喧哗。

⑥爱护校舍和公物,不在黑板、墙壁、课桌、布告栏等处涂抹、乱刻画。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,损坏东西要赔偿。

⑦参加各种集会时,准时到达,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。

⑧遵守宿舍和食堂制度,爱惜粮食,节约用水,服从管理。

⑨对待师长的批评态度要端正,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。诚实谦虚,有错就改。

⑩爱护集体荣誉,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,为集体提建议、想办法。担任干部工作,以身作则,认真负责。

勤劳检朴      孝敬父母

①生活有规律,按时作息。

②学会料理自己生活,自己的衣物用品摆放整齐。

③主动承担收拾房间、洗衣、做饭、洗刷餐具和打扫楼道、庭院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。

④生活节俭,不摆阔气,不乱花钱。

⑤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,经常把生活、学习、思想情况告诉父母。

⑥外出或到家时,向父母打招呼,未经家长同意,不得在外住宿。

⑦尊重体贴帮助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。

⑧对长辈有意见,应礼貌地提出,不耍脾气,不顶撞。

⑨注意安全,不玩水,不私拉乱扯电器,不玩危险品,不逞强斗殴,不单独游泳;不做家长担忧安全的事情。

⑩注意培养坚韧不拔的性格和继承发扬劳动人民勤劳俭朴的精神。

严于律己       遵守公德

①遵守交通法规,不违章骑车,过马路走人行道。

②乘公共车、船主动购票。给老、幼、病、残及师长让路、让座、不争抢座位。

③遵守公共秩序,购票、购物按顺序,对营业人员有礼貌。

④爱护公共设施、文物古迹。爱惜庄稼、花草树木。保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。

⑤观看演出和比赛,做文明观众,不起哄滋扰,结束时鼓掌致意。

⑥尊重外地人,遇有问路,认真指引。

⑦见义勇为,对违犯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,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。

⑧参观游览守秩序,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穆。

⑨遇到困难挫折时不自卑、不沮丧,奋发图强,获得成功时不骄傲,不松懈,永往直前。

⑩确立科学人生观,胸怀祖国,放眼世界,献身人类进步事业,发扬国际主义精神。

四、计分办法。

(一)加分标准:

①为学校争取荣誉的同学:国家级一等奖20分,二等奖18分,三等奖16分;省级一等奖14分,二等奖12分,三等奖10分;市级一等奖8分,二等奖6分,三等奖4分。

②为班级争光的同学在学校各种活动中受公开表彰的同学加3分(参加校运动会各项前六名按7、5、4、3、2、1加分)。

③影响较大的拾金不昧事件的当事人,酌情加1—5分。

④学习成绩进入班级前三名或进入年级(n×3)名次(n为年级同类班级数)者,按每期期中、期末两次测试计,每人加奖3分;在同类考试中,班级名次每进10名或年级名次前进(10×n)名加奖3分。(n为年级同类班级数)

⑤有见义勇为行为,产生积极影响的同学加1—5分;有重大影响的,酌情加分。

⑥团委、学生会、班委会、团支部的干部工作负责成绩显著,老师赞扬、学生认可,由政教处、班主任核定后可加3分(每期考评两次)。

⑦在班级举行的主体班会、演讲会等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前三名者加2分。

⑧全学期考勤全勤的同学加4分。

⑨有助人行为,学雷锋,做好事每人次加1分。

⑩在完成学校临时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同学可酌情加1—4分。未列入本条例者,可酌情加分。

(二)扣分标准:

按《班级管理量化考评办法》中的扣分标准执行。未列入本条例者可酌情扣分。

五、评价办法:

①基础分的确定。每学期按基础分标准五十项,每项两分,每生基础分为100分。

②积分过程。基础分确认后,班主任老师对每位学生的表现如实记录,依据加分标准和扣分标准。该加就加,该扣就扣,做到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扣分有据,加分有理,有文字记录,原则从严。

③积分处理。学生德育量化管理过程中的积分情况,班主任老师应注意妥善处理。坚持每周班会时间向学生公布一次成绩,两周向政教处汇报一次本班德育量化管理成绩。

④评价处理。德育量化管理过程,贯穿于学生管理的始终,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情,学生基础分在加、扣之后得分即为学生品德操行评价成绩。期中,班主任老师应向家长汇报评定情况;期末班主任负责将评定成绩换算成优秀、良好、及格、不及格的等级,填入学生通知书。85以上为优秀,75—84为良好,60—74为及格,59以下为不及格。德育量化分低于75者由班主任提醒学生;低于65分者由政教处告知家长;低于60分者由班主任通知家长,报送学校给予留校查看一年处分。德育量化考评从新开始,成绩仍不及格者,勒令退学。

六、实施办法。

1、德育量化考评由班主任根据学生表现情况给予评分。

2、间周上报一次考评结果。间周报表一式两份,一份上交政教处,一份由班主任留存。

 

 

 

班级管理量化考评办法

班级管理实行积分制。各班基础分为每周100分,每周小结一次,每月总结一次,按照积分每月评出1/3的班级为文明班集体,予以挂牌表彰。

积分办法:班级管理从纪律、卫生、就寝、班主任工作四个方面进行考评。

一、纪律。

(一)平时纪律:该项采用扣分制。凡违犯学校纪律者,除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,乃至纪律处分外,从各班每周总积分中按下列规定扣分。

1、在校内骑自行车,不按规定乱放自行车者,每人扣1分。

2、穿拖鞋者每人次扣1分。

3、烫发、画妆、佩戴首饰、穿奇装异服者,每人次扣1分。

4、晴天,上午第二节起至下午第三节结束,教室无人电灯、电扇不关者,扣2分。

5、玩弄电话、乱拉学校电力开关,私拉乱扯电线者,每人次扣2分。

6、违犯饭场纪律,买饭加队、拥挤者,每人次扣1分。

7、中午及晚自习结束后从事体育娱乐活动,影响他人休息者,每人次扣1分。

8、涂改、撕毁、损坏学校通知、布告、黑板报者,每人次扣3分。

9、抽烟、饮酒者,每人次扣3分。

10、在寝教室打扑克、下棋,每人次扣3分。吹弹乐器、听收音机者,每人次扣1分。

11、翻越学校围墙者,每人次扣3分。

12、有意损坏公私财物,践踏攀折花草树木,跨越绿带者,每人次扣3分。

13、外出上网、看录相、打台球或从事其它娱乐活动者,每人次扣4分。

14、不务正业,谈情说爱者,每人次扣4分。

15、参与赌博活动者,每人次扣4分。

16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者,每人次扣4分。

17、集会时起哄、鼓倒掌、吹口哨等干扰会场秩序者,每人次扣3分。

18、将凶器带入校内者,每人次扣4分。

19、考试舞弊者,每人次扣4分。

20、打架斗殴或指使他人殴打本校学生者,每人次扣5分。

21、参与流氓、盗窃团伙者者,每人次扣5分。

22、盗窃他人财物者,每人次扣5分。

23、胁迫、引诱他人违犯学校纪律者,每人次扣5分。

24、违纪后,不主动承认错误、虚心接受批评,隐瞒撒谎、不服从管理、无理取闹者,每人次扣3分。

25、就餐时,踩餐桌餐凳者每人次扣1分。

26、乱倒饭菜者每人次扣1分。

27、随手乱扔杂物者每人次扣1分。

28、乱倒垃圾者每人次扣2分。

29、将手机带入学校者,每人次扣5分。

29、各班违纪主动呈报政教处者不扣班级积分;有严重违纪者,知情不服,一经查出,按上述规定,加倍扣分。

(二)课堂纪律:

1、正课要求:人员齐,秩序好,听课认真,思考积极,答问踊跃,无迟到(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、实验室、操场)、旷课(迟到足15分钟)、早退、打瞌睡,看杂书,交头接耳、大声喧哗等现象。迟到每人次扣1分;旷课每人次扣2分;早退每人次扣2分。打瞌睡、看杂书,每人次扣1分;交头接耳每人次扣1分;大声喧哗者,每人次扣3分。讲怪话,顶撞老师者,每人次扣3分。

2、早读:要求:人员齐,秩序好,朗读认真。迟到、旷课、早退扣分同“正课”。打瞌睡每人次扣1分;两人交谈,不读书者,每人次扣1分。

3、晚自习要求:认真做到自修“五要”、“十不准”。迟到、旷课、早退扣分同“正课”。打瞌睡每人次扣1分;两人交谈不学习者,每人次扣1分;室内不静,有大声说话影响他人学习者扣3分。擅自离开教室者,每人次扣1分。

(三)两操纪律:

1、早操要求:早操按各班实有人数减去百分之五为满勤。出满勤、队伍整齐、口号响亮、听从体育老师指挥,行进中无说话现象。缺1人次扣1分;迟到1人次扣1分;队伍不整齐扣2分;口号不响亮扣1分,不喊口号扣2分;不听指挥扣2分;行进中说话,每人次扣1分;早操未结束离开操场者,每人次扣1分。

2、课间操要求:按本班实有人数减去百分之五为满勤。队列整齐、做操认真,听从指挥,不缺人,无说话现象。每缺1人次扣1分;队列不整齐扣2分;做操不认真者1人扣1分;不做操者1人扣2分;迟到每人次扣1分;中途下队每人次扣1分;说话每人次扣1分;不听指挥每次扣2分。

(四)晚寝纪律:按时熄灯就寝,做到熄灯熄声。不按时熄灯每个住室扣2分;不按时就寝者每人次扣1分;熄灯后说话每人次扣1分;熄灯后说话不能落实到人每室扣2分;私自外宿每人次扣2分;留宿外来人员,每人次扣2分;不服从管理者,每人次扣2分。

二、卫生。

(一)教室(含所分管的楼梯、楼梯间和教室前走廊)每天打扫三次。要求地面干净,门窗洁净,窗台、墙壁、电棒、电扇无浮尘,室内无垃圾,卫生工具摆放整齐。扫后仍有杂物者扣1分;门窗、墙壁、电棒、电扇有浮尘者每处扣1分;墙壁、黑板上乱涂乱画、卫生工具摆放不整齐均扣1分;室内垃圾不及时清理者每次扣1分;不能保持室内清洁者每次扣1分;一次不打扫者扣3分。所分管的垃圾桶未及时清理者,每次扣2分。

(二)寝室:由寝室管理人员检查评分。要求地面干净,物品摆放有条理,被子叠放整齐,按要求摆放,床单整洁。室内扫后有杂物者扣1分,被子不叠者每人次扣1分;物品摆放杂乱扣1分;不按要求摆放每人次扣1分;乱倒污水每人次扣1分;门窗不净每处扣1分;随地大小便每人扣3分;不打扫者扣3分。乱扔乱倒垃圾者,每人次扣2分。

(三)加分情况

1、 凡政教处、教务处 、总务处及学校其他部门安排的公益劳动,可根据情况给予班级加1—5分;

2、凡学校组织的各种比赛,根据获奖等级给予班级加1—5分;

3、获当月文明寝室称号的,每一室给予所在班级加3分;

4、早操一周内连续三次受到体育老师表扬者加1分。一周内早操无扣分现象者加1分。

5、一周内各项管理无扣分现象者加1分。

6、揭发坏人坏事有功者加2分。

7、好人好事酌情加分。

四、班主任工作。

(一)加分情况

1、一周内全勤者加1分。

2、周六晚上主动上班,每月满5节者加1分,满8节者加2分,满12节者加5分。(以政教处检查记录为准)

3、晚自习第三节到位满4节者加1分,满6节者加2分。(以政教处检查记录为准)

4、早操结束后,班主任进行点评总结,每周三次以上者加1分。(以体育组检查记录为准)

(二)扣分情况

1、缺席会议1次扣1分。

2、早操、晚寝缺1次扣1分,读报堂缺1次扣2分。

3、早操被留下练习,班主任不到位者扣1分。

4、体罚、污辱学生,造成严重后果者扣2分。

5、不按时上交有关报表、材料者每次扣1分。

6、文明班级照相班主任不到者扣1分。

7、有重大教育责任事故者每次扣2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“每月一星”“十佳标兵”暨“十大学星”评选办法
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“五育”并举的办学原则,弘扬正气,树立新风,使广大同学学有榜样,赶有目标,校委会研究决定,开展“每月一星”、“十佳标兵”、“十大学星”评选活动,具体标准和评选办法如下:

一、每月一星。

(一)“每月一星”即本班学生之星,应是全班学生公认的学习楷模,须具备如下条件:

1、在本班学生中享有很高威望。

2、当月德育量化无扣分现象。

3、学习有显著进步,成绩在20名以前。

4、在某方面有突出事迹。

(二)评选办法:由班委会推荐候选人3名,经班主任认可后提交全班学生进行差额选举产生。

(三)时间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。

(四)奖励办法:“每月之星”评出之后,由政教处组织照相,制作版面予以表彰,并给予物质奖励。

二、十佳标兵。

(一)“十佳标兵”名称:

1、纪律标兵;2、团结标兵;3、勤俭标兵;4、礼貌标兵;5、热爱集体标兵;6、助人为乐标兵;7、学习标兵;8、劳动标兵;9、卫生标兵;10、体育标兵。

(二)评选时间:每学年上学期。

(三)评选名额:

单项标兵每班各推选一人,十项共计10人,每班再从单项标兵中推选出“综合标兵”1人。

(四)评选步骤:

1、各班先进行宣传发动,公布“十佳标兵”名额,

2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法逐项评选。

3、评选结果报政教处审核。

(五)处分尚未撤消的同学不得参加评选。

三、十大学星。

“十大学星”即每个年级各方面表现最优秀的十名学生,从各班所评出的综合标兵中产生。具体办法如下:

1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综合标兵报名参加“十大学星”评选。

2、参评者在年级集会上发表演讲。

3、由本年级学生投票选出“十大学星”。

4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“十大学星”由校委会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学生违纪处分条例

     为维护学校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,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,保障正常教学的顺利进行,培植优良的学风和校风,特制定本条例。

第一条:处分的种类。

校纪处分包括: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勒令退学五种。

第二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给予记过直至勒令退学之处分。

1、胁迫、诱使他人违纪学校纪律者;

2、对检举人、证人打击报复者;

3、知情不报,隐瞒撒谎者;

4、在寝教室内下棋、打扑克者;

5、外出看录相、上网、打电玩者,初犯给予留校察看一年之处分,再犯给予勒令退学之处分。

6、考试舞弊者,初犯给予留校察看一年之处分,再犯给予勒令退学之处分。

7、夜不归宿者,初犯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,再犯一律勒令退学。男女混居者,一经发现,一律勒令退学。

8、品行不端,有流氓行为者;

9、有意损坏公私财产者一律勒令退学。

10、践踏、攀折花草树木者,除按“第二条”给予纪律处分外,责令其进行经济赔偿。

11、盗窃或胁迫、诱使他人盗窃公私财产者;除按“第二条”给予纪律处分,责令其彻底退脏。

12、对教师不礼貌,顶撞辱骂学校工作人员者;

13、语言不文明,说粗话、脏话、制造事端者;

14、男女交往频繁,单独相处,关系暧昧,形迹可疑,且屡教不改者;

15、在校内外传播、阅读庸劣读物、淫秽书刊者;

16、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屡教不改者;

17、发现抽烟、饮酒者初犯给予记过之处分,再犯给予留校察看一年之处分,三犯给予勒令退学之处分。

第三:侵犯他人人身权益,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赔偿他人医疗费医疗费,并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之处分。情节严重,触犯法律者,移交公安、司法部门处理。

18、凡在校内外殴打他人,造成伤害者;

19、勾引校外人员到校内寻衅闹事,扰乱教学秩序者;

20、指使校外人员殴打本校学生者,一律勒令退学。

21、学生中传话叫人,如被叫人受到人身侵犯,除对凶手进行处罚外,对传话人进行处分;

第四条: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之处分;

22、将手机带入学校者,除按“第四条”之规定给予处分外,一律没收。

23、在寝、教室内听收音机、录音机、随身听、MP3、MP4、吹弹乐器者;

24、在课堂上搞恶作剧或无理取闹影响课堂秩序者;

25、在教学区内大声喧哗,追逐打闹,玩篮、排、足球,起哄、尖叫、吹口哨影响他人学习和工作者;

26、中午及下晚自习后从事文体娱乐活动影响他人休息者;

27、涂改撕毁学校通知、布告、黑板报者;

28、违犯饭场、寝室纪律,不听劝阻,无理取闹者;

29、将各种凶器带入校内者;给予记过处分,凡使用者一律勒令退学。

30、玩弄电话,乱拉学校电力开关,私拉乱扯电线者;

31、穿奇服、留怪发、画妆、佩戴首饰不听劝阻者;

32、翻越学校围墙者,初犯给予留校察看一年之处分,并责令其维修围墙。再犯者一律勒令退学。

第五条:有下列行为之一,经批评教育不改者,给予警告处分。

33、不按规定,乱放自行车;

34、在校内骑车、滑车、跨车者;

35、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者;

36、值日生不按时值日,经批评教育不改者;

37、因个人违纪一月内扣除本班班级管理积分累计10分以上者;

38、乱扔果皮纸屑者;

第六条:旷课、早退、迟到之处分。

39、一学期内旷课(早退2次,迟到3次计一节旷课)累计已满12节者,给予警告处分;

40、一学期内旷课累计已满24节者,给予记过处分;

41、一学期内旷课累计已满36节者,给予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一年处分;

42、一学期内旷课累计已满48节者,给予勒令退学处分;

第七条:凡德育量化考评不及格者,通知家长,给予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一年处分。德育量化考评从新开始,考评成绩仍不及格者一律勒令退学。

第八条:学生言行违背中学生守则精神,有不在本条例之列者由学校委会研究决定;

第九条:本着对学生负责,对家长负责的原则,无论给学生何种处分,均事先告知家长;受处分的学生经教育对错误有深刻的认识,并能及时改正,进步显著者,本人提出申请,经班委会讨论,班主任认可,学校办公会批准,可以撤销处分;未撤销之处分,一律记入学生档案。  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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